婴童服装还要遵守哪些规定?
目前,我国婴童服装产品标注要求主要涉及GB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
需要注意以下这些方面——
GB/T5296.4—2012要求正确标注产品的号型规格、纤维类别及成分和维护标识等。
婴童服装除了按照GB/T5296.4—2012规定外,还应按照GB31701—2015的要求进行产品的标注。
GB31701—2015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31701A类、GB31701B类或GB31701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即可。
婴童服装产品按GB31701—2015标准要求标明了安全技术类别的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可不必标注GB18401的安全技术类别。
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
婴童服装产品的号型设置按GB/T6411《针织内衣规格尺寸系列》或GB/T1335.3《服装号型儿童》规定执行。
GB/T33271—2016特别规定连衣裤、连衣裙号型标识为:身高/胸围,产品维护方法应采用不可干洗。
某些产品主要部位规格可按GB/T1335.3有关规定或根据产品的主要特征自行设计。
婴童服装产品洗涤和维护方法的标注应按照GB/T8685—2008《纺织品维护标签规范符号法》执行,正确标注维护说明,符号按水洗、漂白、干燥、熨烫的家庭维护方法,以及干洗和湿洗的专业纺织品维护方法的顺序排列。
耐久性标志上维护方法信息的符号尽量简单,使全球范围的使用者对符号易懂和易认,提供的信息尽可能多一些,以防止在维护过程中造成不可回复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