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织物拉伸弹性检测方法
8.3.2定伸长力的测定
8.3.2.1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确定定伸长。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5%或10%。
8.3.2.2启动仪器(松式夹持试样时,从达到预张力时开始计伸长),拉伸试样至定伸长值,读取对应力,单位为牛顿(N)。
8.3.2.3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N。
8.3.3定力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3.1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力值。如无协议,推荐采用20N、25N或30N。
8.3.3.2拉伸保持时间、回复时间根据双方协议确定。如无协议,推荐采用拉伸保持时间1min,回复时间3min。
8.3.3.3启动仪器,拉伸试样至定力,并保持其定力1min后读取试样长度L1。然后以相同速度使夹钳回复零位,停置3min。
8.3.3.4再以相同速度拉伸试样至8.2.1规定的预张力,读取试样长度L2。
8.3.3.5按式(2)和式(3)计算每块试样的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
定力弹性回复率=L1-L2/L1-(L0+△L)×100…………………………(2)
定力塑性变形率=L2-(L0+△L)/(L0+△L)×100…………………………(3)
式中:
L0——隔距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1——试样拉伸至定力保持1min后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2——试样回复至零位停置3min后再施加预张力时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松式夹持试样时达到预张力时的伸长,单位为毫米(mm)。预张力夹持时△L为0。
8.3.4定力反复拉伸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4.1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循环次数。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次、5次或10次。
8.3.4.2按8.3.3.1~8.3.3.3反复拉伸,至预定循环次数后,测其长度L1。
8.3.4.3再按8.3.3.4方法测其长度L2。
8.3.4.4按式(2)和式(3)计算每块试样的定力反复拉伸弹性回复率和塑性变形率,测定结果以三块试样的平均值表示,修约至0.1%。
8.3.5定伸长弹性回复率、塑性变形率的测定
8.3.5.1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选择定伸长。如无协议,推荐采用3%、5%或10%。
8.3.5.2拉伸停置时间、回复时间根据产品要求或双方协议确定。如无协议,推荐采用拉伸停置时间1min,回复时间3min。
8.3.5.3启动仪器(松式夹持试样时,从达到预张力时开始计伸长),拉伸试样至定伸长L3,停置1min。然后以相同速度使夹钳回复至零位,停置3min。
8.3.5.4再以相同速度拉伸试样至定伸长L3。
8.3.5.5读取8.2.1预张力对应的试样长度L2。